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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儿在网上销售“装饰画”,母亲在家制作“烟丝”,父亲找人邮寄“中草药”,这一家人到底做的是什么生意?原来,他们一家在女儿的带领下,通过网络贩卖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。5月16日,由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等3人贩卖毒品案,法院经审理,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4万元;分别判处陈某父母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各并处罚金2万元。
对嫌疑人家中查获的部分“烟丝”进行称重。
陈某大学学的是化学专业,毕业后成为了一名家庭主妇,为了赚点快钱补贴家用,她利用所学专业,一门心思研究起了新型毒品。很快,陈某就摸索出了一条网络贩毒的新门道:把合成大麻素按一定比例稀释喷在中草药上,伪装成“烟丝”通过网络进行贩卖,这种“烟丝”对吸毒人员来说具有类似大麻的替代作用,在满足瘾君子们精神刺激的同时,自己也可以一本万利。
陈某向丈夫谈起了自己的“生意经”,对方听完大吃一惊,明确表示反对,并告诫她:“国家已经将合成大麻素全系列管了,你不要以身试法,尽早打消这个念头吧。”陈某却觉得丈夫死脑筋,坚持认为只要隐蔽工作做得好,是不会被查获的。“走火入魔”的陈某瞒着丈夫,开网店、找货源、寻客源,干起了贩毒“大事业”。
得不到丈夫的支持,陈某便动员远在外省的父母帮助自己。其父母起初也反对,表示违法的钱赚不得。“爸、妈,你们看我现在背着房贷、车贷,还有两个孩子的教育费用,家庭负担这么重,你们就帮帮我吧……”在陈某的苦苦哀求下,父母加入了女儿的“事业”,一家三口分工协作,组成了制贩流水线。陈某负责购买合成大麻素固体原料并经营“装饰画”网店;其母亲负责在老家收取制毒原料合成大麻素,并按照陈某要求的配比,稀释后喷洒在草药上,制作成含有合成大麻素的“烟丝”;其父亲则负责将制作好的“烟丝”以“中草药”的名义通过快递邮寄给买家。
就在一家三口的贩毒生意做得热火朝天之际,一名常州的吸毒人员被公安机关抓获,民警顺藤摸瓜将陈某一家三口抓捕归案。截至被抓,陈某和其父母通过网店先后向5名吸毒人员贩卖“烟丝”共计295克,获利4900元。
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,陈某及其父母在明知合成大麻素系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的情况下,仍购买、制作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成分的“烟丝”,并出售获利,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。
在审查起诉环节,三人的认罪态度并不好。检察官考虑到陈某父母的身份和作用,将其父母认定为从犯,并从亲情感化角度分别向三人释法说理、阐释认罪认罚从宽政策。最终,经多次与辩护律师沟通协商,三人均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。2023年1月30日,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陈某一家三口提起公诉。
“是我执迷不悟,连累了父母,毁掉了家庭。”5月5日,在庭审现场,陈某悔恨地说道。
(来源:检察日报·明镜周刊 作者:杨虹 杨艳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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